公众咨询

留言日期:2025-02-11 答复时间:2025-02-24 答复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司
咨询内容

  水利部的专家老师,你们好。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B.2  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 B.2.2  第3条 “以重量为单位计算工程量的金属结构设备或装置性材料,......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重量计量。......”金属结构,例如闸门的水封装置里面会存在大量的橡胶、垫圈和螺栓以及加工过程中场所的焊缝,我想咨询的是,金属结构章节所说的按有效重量计量 是否包含橡胶、垫圈和螺栓以及加工过程中的产生焊缝重量。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1.有效重量范围:仅包含设计图纸中金属结构主体的净重量(如闸门门叶、钢构架等),不包含橡胶、垫圈、螺栓及工艺焊缝。 2.其他材料处理:非金属材料和标准件需单独列项,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计量计价。 3.关键依据:需结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综合判断,必要时咨询监理或造价审核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