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咨询

留言日期:2021-12-22 答复时间:2021-12-27 答复部门:水资源管理司
咨询内容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未安装计量设施的,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没有安装计量设施的,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取水量是否按照取水水泵的额定流量乘以24小时再乘以实际用水天数?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中的“日最大取水能力”是指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设计的日最大取水量,或根据设计的最大取水流量换算成日最大取水量。对于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按日最大取水量乘以取水天数即为其取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