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咨询

留言日期:2021-09-13 答复时间:2021-09-16 答复部门:水资源管理司
咨询内容
  想咨询一下,90年代由乡政府村集体自主修建的水厂,因历史遗留问题,无任何审批资料,是否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89号)第七条规定,对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施行前(2002年5月1日前)已建成取水且未进行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水资源论证。取水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手续,审批机关按有关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